向校园霸凌说“不”——江永县检察院开展“预防校园霸凌 助力健康成长”法治宣讲活动
2026-09-11 09:21: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33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卢迎粤 郑雯方)金秋九月,开学季如约而至。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校园霸凌事件发生,9月9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志文同志走进金海明礼学校,为初一年级和高一年级新生带来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以案释法,让法律从纸面走进心间

“同学们,你们在学校里被欺负过吗?或者说,你欺负过别人吗?”讲座伊始,周志文检察官以两个直击心灵的发问开场,迅速拉开了本次讲座的帷幕。随后,他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围绕“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为何长期存在”“法律红线与自我保护”“遭遇霸凌怎么办”四个板块层层展开。

从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到散播隐私、故意孤立,周志文检察官通过图片展示和视频播放,帮助同学们清晰区分“玩笑”与“伤害”的边界。从某县中学生斗殴致死案、河北邯郸低龄未成年人杀人案……一个个真实案例的剖析,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校园霸凌的严重后果和法律底线。特别是对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也可以被行政拘留”等新规的解读,有力破除了“年龄小不用负责”的侥幸心理。

视频触动,让正义之声直抵人心

讲座中,多段精心剪辑的新闻热点、法治视频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父亲坚定追责的身影、社会家长群体在校门口要求严惩霸凌者的呼声、央视新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的报道……视频画面与法律讲解相互呼应,让“遭遇校园暴力要勇敢发声,父母、学校、法律、社会都是坚强后盾”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讲解“正当防卫”时,周志文检察官播放了电影《第二十条》中男生阻止校园霸凌的片段,并抛出问题:“如果你是那个挺身而出的同学,你构成正当防卫吗?”同学们踊跃回答,现场气氛热烈。随后,吉首某中学14岁学生江某某面对15人围殴持刀反击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真实案例,更是让同学们深刻理解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互动参与,让法治种子生根发芽

为检验学习效果,讲座结束后现场发放了调查问卷。令人欣喜的是,在法律知识测试题中,关于“未成年人是否不用坐牢”“14周岁是否可以行政拘留”等关键知识点,正确率达到了100%。这一数据充分说明,本次宣讲切实纠正了同学们的法律认知误区,“年龄免责”的侥幸心理得到有效破除。

同学们在问卷最后留言道:“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第一次知道起外号也算霸凌”“以后遇到这种事,我一定会告诉老师和父母”。学校老师也表示,这堂法治课内容丰富、案例生动,对预防校园霸凌、建设平安校园具有重要意义。

检校共建,让法治护航永不止步

此次宣讲是江永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江永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履职,畅通校园霸凌举报渠道,建立宣讲效果跟踪回访机制,让法治教育从“一次宣讲”走向“常态长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正如周志文检察官在结语中对同学们所说:“法律宽容年少无知,但绝不纵容年少作恶。愿你们都能心怀正气,勇敢发声——因为你们身后,站着父母、学校、法律,和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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